卷一 忠孝部 张烈妇

类别:子部 作者:清·曾衍东 书名:小豆棚

    义登成山张烈妇,同邑孙士奎之妻。适孙后,不数载,孙岁试入郡,染疾甚危。烈妇闻之,即欲以死自决。未几,孙病小愈,归。然日抱沉疴,奄奄在床第。烈妇焚香告天,乞代夫死,不得死。烈妇左右药炉。五年,昼夜不少懈。孙病愈,而烈妇劳,无子,为孙纳妾。丙子,孙疾复作,烈妇日夜悲号,欲先引颈以报夫子于地下。孙曰:“妾有娠,倘得育男,我死之后,孤谁与守?”烈妇遵夫命,又不死。是月,果举一男。孙病又瘥已。冬十一月,疾大渐,不复可治。烈妇以抚孤故,不敢死。

    三年,藐孤殇,烈妇复欲死,曰:“有孤不死,守孤也,孤殇,何守?当死报夫子命。”亲故解之曰:“死后矣,死夫乎?死子乎?当日死夫,烈也;今不死子,为节也。且茕茕一柩,独不当守其晨夕耶?何取乎死!”言近义,且防之。于是烈妇又不得死。后贫甚,妾不得已,遂嫁去。烈妇独与一婢拾穗采薇,日用益苦,而节益坚。凡朔望必哭奠,有事必于柩前禀命而行。

    甲申盗起,人民逃窜,烈妇仰天叹曰:“未亡人从人避乱乎?此我死时矣!”避绝粒不食,出妆奁鬻,制棺椁,营双穴,以迄柳车丹旐,无不毕备。卜葬五月六日。偏辞亲串,如归宁者。时水浆不入口,已十四日,声若金石,神色满眉睫间。至此转无一毫悲切状。知之者以为屡死不死,终不至死;不知者以为绝无死意,何至于死。五日,日昃,后事嘱切犹子侄辈。夜半呼婢子出,闭户。六日,昧爽,启视,端坐孙子柩旁,白练绕颈,竟瞑目含笑死。

    先是,一犬当烈妇绝粒时,犬亦不食。烈妇语之曰:“吾将死,与尔别觅一主栖托,可乎?”犬呜咽,掉尾,若不忍去。至是,犬亦死。

    呜呼,忠臣节妇,有始矢一死,而终竟不死,有初事逶迤,而终能决然一死者。虽曰性也,亦有命焉。因缘机会一不凑合,则不能死,且不敢死。烈妇屡死不死,而终于一死。可谓当死而死,是死固其性也,亦死之而得正命者矣。

    (其笔意奇绝,可与烈妇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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