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灭亡时代 ○第九十八节 铁路国有一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汉史氏 书名:满清兴亡史

    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取消商办成案。发之者,御史石长信;主之者,邮传大臣盛宣怀也。此为新内阁成立后之第一政策。先是,宣怀怂恿载泽,借英、法、德、美四国款千万磅,载泽犹豫未决。宣怀诱以甘言,借约遂成立。至是,以贷款筑路,宣示天下。四国之觊觎路利,卒偿所愿。日本人知其旨,要求彼国政府,亦愿握有债权。宣怀复主张借日款千磅以和解之。川、鄂、湘三省人民于命下之日,为之大哗。盖粤汉路线,始由宣怀私售与美商合兴公司,迨光绪二十八年,竭三省人民汗血之资,仅得争回,集股商办。工程方亟,而突遇国有之发生,不啻夺人民之生命财产以授外人也。故有拟举代表赴京师抗争者。有俟咨议局开常年会,一律不赴召集,各省工商亦同时罢业,以为后应者。清政府患之,以端方尝抚湘抚鄂,欲赖其力以愚弄湘、鄂人民。故于被废之后,忽起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又以郑孝胥盛言国有利益,登载报章,足以摇撼天下之耳目,故亦命为湖南布政使。湘抚杨文鼎,更助桀为虐,阳为咨议局代陈湘路力能自办,不愿借款,请收回成命之词,阴告清政府,谓湘省开会,有匪徒煽惑其间,宜挟雷霆万钧之势,以宣示其威,使匪徒闻而解散之意。宣怀嘉其有识,而格杀勿论之谕遂下。人心瓦解,皆造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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