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弇州崇论卷之三 ○魏征论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世贞 书名:王郭两先生崇论

    自程叔子之以为玄成之事唐太宗、与管仲异、而紫阳因之曰、管仲有功而无罪、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叔子又曰、管仲知非而反正、圣人取其反正也、愚以为此皆不熟于史之过也按左史襄公弒、立无知、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出奔莒、杜预注小白、僖公庶子、至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紏来奔、预注曰、子紏、小白庶兄也太史公世家、襄公次弟紏奔鲁、其母鲁女也、次弟小白奔莒、小白母卫女也、然则紏与小白、俱僖公之庶子、而紏为兄。何以不当有齐。管仲何以称知非而反正也。且身传子紏、与小白战、以竞齐不胜而死之、何辞也。夫子以攘夷尊周之功大而不责其死曰仲傅也、犹可以无死。至玄成之为隐太子宫臣、则不然高帝命之也。当是时可以迁而为他官。或下移而为秦齐之国属。旦而事太子、夕而去之。非委盾从一者比也。始玄成之与隐太子谋也不过以秦王勋重有夺嫡势。劝其立功。以自安而巳。玄武门之蹀血。玄成固未尝身与其事。若仲之射钩也。秦王正东宫。而以高帝之命召玄成。玄成可以无死矣。然则管仲之于玄成。俱不得言无功也。仲为大。玄成次之。亦不得言无罪也。玄成为小。仲甚之。虽然玄成尝从李密归唐而为秘书丞巳使黎阳陷窦建德遂为建德之中书舍人矣而独责其死建成何也故吾所以轻玄成于管仲者、以事论不以论人

    李大生曰定管魏之功罪惟允末段可令玄成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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