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前论一则 △驳黄帝诸子别十二姓之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晋语》云:“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渔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任、荀、僖、佶、儇、依,是也。惟青阳与仓林氏同於黄帝,故皆为姬姓。”後之言姓者多宗之。余按:上古之时,人情朴略,容有未受姓者,故因锡土而遂赐之,所以《禹贡》有“锡土、姓”之文,非每人皆赐之以姓也,安有同父而异姓者哉!姓也者,生也;有姓者,所以辨其所由生也;苟同父而各姓其姓,则所由生者无可辨,有姓曷取焉?且十二姓之见於《传》者,姬、祁、己、任、吉,五姓而已,然皆相为昏姻。後稷取於吉,王季取於任,春秋时晋之栾与祁昏,鲁之孟与己昏,而姬、刘、祁、范乃世为昏姻,皆无讥者。果同祖也,可为昏乎?若同祖者易其姓而即可为昏,则吴之孟子何讥焉?《春秋传》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与有济之祀。”又云:“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後也。”观其文,皆似古帝王之孙世守其姓而不改者。唯虞後本姚姓,而陈乃妫姓,故晋史赵以为周之所赐,盖偶然之事。时或有他故焉;要之,妫犹姚耳,非姚与妫之遂可以相为昏也。自《国语》始有一人子孙分为数姓之说,而《大戴记》从而衍之,《史记》又从而采之,遂谓唐、ね、三代共出一祖,而帝王之族姓遂乱杂而失其真矣!然则是诬古圣而惑後儒者,皆《国语》为之滥觞也。且前既云“青阳与夷鼓为己姓”,後又云“青阳与仓林为姬姓”,是青阳一人而有两姓矣!此文既云“黄帝之子青阳,夷鼓皆为己姓”,《郑语》又云“祝融之後己姓,昆吾、苏、顾、温、董”,是己一姓而又有两祖矣!其自相矛盾如是,乌可为信哉!《晋语》此文,本因文公之纳怀嬴而为之掩饰者,是以其情诬而不忌,其辞游而自穷。纵令果出胥臣,亦不足以为据,况後人之所伪乎!而世之学者乃皆相沿,以为受姓之原固然,亦可异矣!故今并不取。说并见前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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