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序例三则 △引司马光语辨完廪浚井之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此事,宋司马君实《史剡》尝辨之。今载其文於左。

    【《史剡》一则】“顽へ之人,不入德义则有矣;其好利而恶害则与众不殊也。或者舜未为尧知而瞽瞍欲杀之,则可矣;尧已知之,四岳举之,妻以二女,养以百官,方且试以百揆而禅天下焉,则瞽瞍之心岂得不利其子之为天子而尚欲杀之乎!虽欲杀之,亦不可得已。藉使得而杀之,瞽瞍与象将随踵而诛:虽甚愚人,必不为也!”

    余按:《经》曰:“克谐以孝,,不格奸。”舜之德能感其父母使不至於奸,安有不能感其父母使不杀己者乎!瞽瞍且欲杀舜,何以谓之不格奸;舜且不能使瞽瞍不欲杀己,何以能使之不格奸哉!舜既见举受官,则慎徽五典,纳百揆,宾四门,将惟日不足,何暇闲居家中而完廪,浚井,而鸣琴也!使瞽瞍之制舜肘至此,舜亦安能为尧尽职乎!象之恶舜,虽封之犹不使得有为於其国,况乃使之治己臣庶,使象得肆其虐,彼臣庶何罪焉!盖舜之家事见於《经者》,“父顽,母へ,象傲”而已;因其顽へ而傲也,遂相传有不使娶之说,相传有欲杀舜之事。谚曰:“尺水丈波”,公明贾曰:“以告者过也”,天下事之递述而递甚其词者往往如是。君实之辨是也。程子、苏氏亦皆以此事为乌有。故今列之存疑。但君实、子由皆讥孟子之言之失,程子亦有“以意逆志”之说,而按此文乃万章之语,孟子但云“象喜亦喜”,明圣人於弟子之无藏怒耳,非必谓万章所言历历皆实事。况《孟子》七篇乃门人所记,亦未必无遗漏润色,恐不当遂以是疑孟子也。

    【附论】“舜明於庶物,察於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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