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史记》五岳名不足据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史记封禅书》云:“岱宗,泰山也;南岳,衡山也;西岳,华山也;北岳,恒山也;中岳,嵩山也。”後世传《尚书》者皆因之。余按:四岳惟岱宗见於《经》,无可疑者。华山山高大而道里亦近,或当不诬。若衡乃在荆州南境,独为远“使汝、洛间诸侯涉数千里而往会焉,殊不近於人情。且《禹贡》以霍山为大岳,《春秋传》亦称四岳为大岳,则大岳似当为四岳之一,北岳亦未必果恒山也。大抵三代以上年远文缺、不可考者较多,不如阙之为善。至增嵩为五岳,尤为无据。《尧典》但称四岳,而《春秋传》亦云“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大室,即今嵩高。──然则岳止有四而嵩之非岳也明矣。此盖秦、汉之间方士之所指目。故今皆无所采。《尔雅》亦载五岳之名,与《史记》大同小异:皆不足据也。

    【附论】“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孟子》)

    “五载一巡守,群後四朝。”(《书尧典》)

    此总上内外之政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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