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三分”以下不可断为一章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朱子《集注》此章末云:“或曰,宜断‘三分’以下,别以‘孔子曰’起之,而自为一章。”余按:此章本通论周事:上节论周之才,此节论周之德,皆兼文、武言之。《书》云:“武王维兹四人,尚迪有禄。”则武王之臣大半皆文王所遗,十人至武王时始备耳。其章首记武王言者,但为後文“九人而已”张本;因有“唐、虞之际”一语,故并记舜五臣;正如《左传》记宋攻荡氏事,先称“二华,戴族;司城,庄族;六官,桓族”,不过为後鱼府“是无桓氏”一语张本耳。其实孔子自专论周事,非泛论古今人才,故曰“於斯为盛”,不曰“於周为盛”;不得因章首记舜武王之臣,遂割上节属之,而此又别为一章也,亦不得谓上节自论武王而此自论文王也。

    【补】“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逸书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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