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管,蔡之诛不因流言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伪古文尚书》云:“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云云)。”余按:《传》称“管、蔡启商,间王室”,《孟子》书中亦有“管叔以殷畔”语,则是管蔡之诛以畔故,不以流言故也。乌有但闻流言而遂诛其亲戚者哉!《伪书》之文,其诬圣人不小,故今载《春秋传》、《孟子》之文以正之。至《大传》所言,乃伐奄张本;虽不敢必其实,而理容或有之。故附存之。

    “王若曰:‘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殷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予永念曰,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天亦惟休于前宁人。予曷其极卜,敢弗于从:率宁人有指疆土,矧今卜并吉!肆朕诞以尔东征。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书大诰》)

    【备览】“武王崩,三监(《传》云,“三监:管,蔡,商”)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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