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辨召公以子代宣王之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国语》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云云)’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余按:周民之居厉王於彘,苦其暴虐,不得已而出之,使不得肆虐於己耳,非必殄灭之无遗育而後甘心也。使民果欲甘心於王,王何以能安然而居於彘?果欲甘心於王,王出之後何不更立他人而虚王位者十四年,王崩之後又何以共戴宣王而无异言乎?盖古者人情淳朴,上下之间不甚猜疑,故卫出成公以说於晋,及晋许其复国,盟于宛濮,而国人无贰者。况文、武之德未忘於民心但以身在水火之中,遂冒然不暇顾虑而为此举,王出则已,不仇王也,况大子乎!是以宣王之立,民不畜怨,亦不自危,而宣王亦不复追理前事;是其君臣相待,犹然先代忠厚之遗,安得有如後世所谓斩草除根之颓俗乎!且召公,贤臣也,於王子固当全之,岂必避怼王之嫌而後如是!谏王,为社稷也,免王子,亦为社稷也;藉令召公未有谏王不从之事,将遂执太子以与国人而听其杀之乎!然则谓宣王避乱而奔召公之宫,或有之;若谓国人围而欲杀之,召公避嫌而後以子代之,则必无之事也。盖缘春秋、战国以降,风俗日偷,君与民相疾视如仇仇然,故疑此时宣王必不能自免於难,因揣度附会之而为此说耳。今不录。

    【备览】“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史记年表》,元年,庚申)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史记周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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