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为鲁司寇上 △齐归汶阳之田不因谢过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左传》云:“将盟,齐人加於载书曰:‘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曰:‘而不返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梁传》云:“齐侯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云云)。’罢会”,此下复有优施舞事,乃云“齐人来归郓、ん、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世家》云:“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云云)。’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余按:《世家》之文本之《粱》,而颇增益其词,殊不近理。一劫不成,何遂至於大恐,遽归田以谢过!即云为义所屈,景公之贤亦不能至是。且《梁传》所载景公责其群臣之言,乃在夹谷退会之时,非谓其归国而悔过也。然《梁》之文本不分明,所谓“盖为此”者,为会故乎,为鼓噪故乎,为司马行法故乎,於文意皆可通,何由决知其所指耶?惟《左传》之文甚为分明,亦近於理。然盟不书於《经》,恐亦出於附,未敢必其然也。又按哀十五年,成叛齐;其冬,及齐平,齐人归成:盖此皆非齐人之所自取,乃叛人以之齐者,齐、鲁既和则复归之,本不足异,亦不必为之说也。郓、ん、龟阴乃九年阳虎以之奔齐者,皆在汶水之阳,故《传》前云“反我汶阳之田”,後云“来归郓、ん、龟阴之田。”《世家》云:“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亦误。《家语》云:“归所侵鲁之四邑及汶阳之田。”分以为二,又分“龟”与“阴”为二邑,则尤谬矣。至《正义》所云“鲁筑城於此以旌孔子之功,因名谢城”者,说尤浅陋,不足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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