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作《春秋》非专黜陟之权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胡氏安国云:“仲尼作《春秋》以寓王法,典庸礼,命德讨罪,其大要皆天子之事也。知孔子者,谓此书之作,遏人欲於横流,存天理於既灭,为後世虑至深远也。罪孔子者,以为无其位而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使乱臣贼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则戚矣。”余按:孔子以东周之世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故修《春秋》以尊王室。故曰:“自诸侯出,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盖位愈卑则愈不可僭,况以布衣而专黜陟之大权乎!唐哥舒翰讨安禄山,或劝之还兵以诛杨国忠,曰:“如此,乃翰反,非禄山也、”若孔子先已僭天子之权,彼乱臣贼子复何惧焉!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後《春秋》作。”“天子之事”云者,犹所谓“王者之迹”也。《书》,天子主事也;《诗》,天子之事也;《乘》、《杌》、《春秋》。则诸侯之史而非天子之事也。孔子据周礼以书列国之事,所关者天下之治乱,所正者天下之名分,则不可更以诸侯之史目之,故曰天子之事耳:言其与《诗》、《书》同而非《乘》、《杌》之比也,岂谓其专黜陟之大权哉!若僭其黜陟即可以为天子之事,则吴、楚之僭王皆可以谓为天子之事乎!为是说者,非止诬圣人,亦教天下以悖上作乱也。故余不得不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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