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颜色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双击滚屏 滚屏结束自动翻页

 

卷三 ○周制度杂考 △释九畴之目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五行”者,九畴之一耳。水者,“五行”之一耳。然治水失宜,即五行皆失其正;五行失正,即九畴皆失其传。故九畴必先以五行;五行必先以水也。“五事”以下皆言“用”者:五行者,天地自然之气所生,故不言用;五事以下则皆人事之所当尽,故言用也。“五福”“六极”统於一畴者,祸福赏罚相济而行之,不可分为二也。

    “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此列五行之名。

我喜欢这本典籍 推荐
暂时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打开书架返回书页返回目录|会员登陆

如果你对考信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考信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