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辨蒸梨出妻之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世传曾子以妻蒸梨不熟而出之,终身不娶,曰:“高宗以後妻杀孝己,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容知其得冤於非乎!”或疑蒸梨过小,不至於出,为之解曰:“出妻,令其可嫁;盖有大过而出,以蒸梨为名尔。”余按:妻也者,上奉父母,下理内政,所关甚重。若少年时出妻而不复娶,中馈之何人?“有母尸饔”,胡不恤焉,而家政亦必至於废。若既老而出之,岂数十年皆无大过,独一日而忽有大过乎?且既奉吾亲以终天年矣,老而弃之?亦非君子之所以居心也。道之传也,孔子授曾子,曾子授子思,子思传之孟子,而三人皆以出妻闻,孟子之妻亦几於出,岂为圣贤妻者必皆有大过,抑为圣贤者必求全责备,一不当意即出之乎?周公曰“无求备於一人”,孔子谓“君子之使人也器之”,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然则於妻亦当如是。若为圣贤妻而必至於出,天下谁复敢为圣贤妻者!此皆必无之事,故今不载。说并见《正录考终篇》中。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论语泰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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