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乡遂取民之制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此承上“取民有制”句遂言乡遂取民之制也。乡遂者,君所自取於民者也,上下之情易通,故不患其法之弊也,惟患其取之多。什一,则取之得其正矣;无论贡、助、彻,皆可行也。

    龙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ツツ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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