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三代正朔通考 △周四时之名未正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曰:然则四时十二月次皆可以移易乎?曰:一二三四者,自岁首递数之,非寅卯辰巳之名也;子之年可以为元年,子之月独不可以为正月乎!惟其春子丑而秋午未,诚若未善。然古之惊蛰、谷雨,後世谓之雨水、清明矣;古之雨水、清明,後世谓之惊蛰、谷雨矣。古者河以南谓之‘河南’,明则河以北三府亦概称为‘河南’;元并广南两路于湖南,谓之‘湖广’,明无广南,以湖北益之,而仍称为‘湖广’。此何以说焉?乃曰‘子丑之为冬,午未之为夏,千载而上必无有名之为春与秋者也’,抑何其少见而多怪乎!且使四时之名果正,则孔子‘宪章文武’足矣,於‘夏时’又何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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