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将仲子》非指庄公、祭仲,亦非淫奔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将仲子序》云:“刺庄公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郑笺》云:“‘无逾我里’,喻言无干我亲戚也。‘无折我树杞’,喻言无伤害我兄弟也。”余按:以“仲子”为“祭仲”,则此乃庄公谕祭仲之词,不得反以为刺庄公。至以“里”为亲戚,以“杞”为兄弟,其取喻亦不伦。且下既明言“父母”、“诸兄”矣,此又何为之里与杞乎?共叔,庄公之母弟也。庄公方假仁义以欺人,将使人谓我不负弟而弟负我,今乃自谓不敢爱弟,少自顾惜者不肯出是语,而谓庄公肯言之乎!此为勉强牵合,无待问者。朱子驳之,是已。然以此为淫奔之诗,则犹未得诗人之本意也。果奔女与,其肯拒其所欢而不使来,其肯以“父母”、“诸兄”、“人言”自防闲乎?且既以拒之矣而犹谓之淫奔,彼奔焉者又谓之何?细玩此诗,其言婉而不迫,其志确而不渝,此必有恃势以相强者,故为此言以拒绝之,既不干彼之怒,亦不失我之正,与唐张籍却李师古聘而赋《节妇吟》之意相类。所谓“冲可怀”者,犹所谓“感君缠绵意”也。所谓“岂敢爱之,畏我父母诸兄”云者,犹所谓“君知妾有夫”,“远君明珠双泪垂”也。此岂果爱其人哉!特不得不如是立言耳。又按《春秋传》,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其取义正与此诗语意相合,无怪其能感平公而使之许也。然则此诗固善於词令者。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反覆读之,其意自见。若以为淫奔,以为刺庄公,而言语之妙遂泯然不复可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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