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伐檀》兼刺贪与美不素餐之二义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伐檀序》以为“刺贪”,朱子以为“美不素餐”。然细玩其词,二意实兼之。盖惟贤人不得行其志,而相率Т於十亩之间,故在位者皆贪鄙之夫,不以无功受禄为耻。其反覆叹美於辞荣之君子者,正以愧夫尸位之小人也。《硕鼠序》以为“刺其君之重敛”,朱子以为“刺其有司”。然细玩其词,“莫我肯顾”,“莫我肯德”与《小雅黄鸟篇》笔意相类,非惟不类刺君,亦不似专指有司者。盖由有司不肖,惟务剥小民以自逸乐,而不复理民事,以致豪强舆隶皆得肆行吞噬而无所忌,故民不堪其扰而思去也。大抵生民困於有司之诛求者其害犹小,困於众人之鱼肉者其害最钜。惟有司不以素餐为耻,讼焉而不为逮,逮焉而不为理,则奸民益肆,里巷之间皆不能安其生。此即有司廉静寡欲,民犹不胜其困,况加之以贪乎!无怪乎其以硕鼠为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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