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尚书辨伪 卷一 △六证之四──《史记》引《尚书》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一,二十九篇之文,《史记》所引甚多,并无今书二十五篇一语。

    《五帝本纪》,《尧典》之文(《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全载。

    《夏本纪》,《禹贡》、《皋陶谟》(《益稷》在内),《甘誓》之文全载。《伪书》之《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三篇,无载其一语者。

    《殷本纪宋世家》,《汤誓》、《洪范》(今在《周书》中)《高宗肜日》、《西伯戡黎》之文全载。《微子》载其半。《盘庚》略载大意。《伪商书》凡十篇,无载其一语者。《汤诰》颇载有数十言,乃今《伪书》所无。

    《周本纪鲁世家》,《牧誓》、《金》之文全载。《无逸》、《吕刑》、《费誓》皆载其半。《多士》、《顾命》(《康王之诰》在内)略载大意。《燕世家》之《君》,《卫世家》之《康诰》、《酒诰》、《梓材》,《秦本纪》之《秦誓》,皆略载大意。《伪周书》十二篇,无载其一语者。

    按:《真古文尚书》二十八篇,《史记》全载其文者十篇,载其半者四篇,略载其大意者八篇;其未载者,《周书》六篇而已。盖此十四篇者,诰体为多,文词繁冗而罕涉於时事,故或摘其略而载之,或竟不载,从省文也。然所载者亦不可谓少矣。《伪书》二十五篇乃无一篇载者,何也?《皋陶谟》载矣,《大禹谟》何以反不载?《甘誓》、《汤誓》、《牧誓》皆载矣,《泰誓》何以独不载?《吕刑》,衰世之法,犹载之;《周官》,开国之制,而反不载。至於《武成》乃纪武王伐商之事,尤不容以不载。然则司马氏之未尝见此书也明矣!夫迁既知有《古文》而从安国问故矣,何以不尽取而观之?安国既出二十八篇以示迁矣,即何吝此二十五篇而秘不以示也?然则此二十五篇之书不出於安国,显然易见。惜乎後儒之不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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