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尚书辨伪 卷一 △六驳之六──郑、孔解诂与《伪书》之牾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一,非但梅赜未尝奏上此书也,即郑冲亦未尝见此书,孔安国亦不知有此书,考之《论语集解》可见。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注:“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词。友於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改同。’”(《论语集解》)

    按:《集解》乃郑冲与何晏同纂辑者。所引包说,以“孝乎惟孝”为句,以“施於有政”为一家之政。今《伪书》此文无“孝乎”二字,而“施於有政”作“克施有政”,乃指治民之政而言,与包所说迥异。若冲果见此书?岂容复采乐包说!今何、郑既以包训为是,则其未尝见此书明矣。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注:“孔曰:‘履,殷汤名。此伐桀告天之文。……《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论语集解》)

    按:今《伪书》此文乃汤灭夏之後告诸侯百姓者。安国果见此文,不当谓之“伐桀告天”。且今《伪书汤诰》现有此文,安国何不注云“今《尚书汤诰》有之”,乃反引《墨子》以为证乎?安国既引《墨子》为证,则是安国所见之《古文尚书》并无此文也明矣。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注:“孔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微子、箕子,来则用之。’”(《论语集解》)

    按此注,是以此言为泛论周之事,以“周亲”指周之公族,以“仁人”指商之贤臣也。今《伪书》此文乃武王誓师之词,不惟管、蔡未叛,微、箕亦尚未来。安国果见此篇,何容复作此解!且《伪传》云:“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反以周亲属商,以仁人属周,与安国《论语》之注正相悖。然则《伪书》、《伪传》之不出於安国明矣。

    孔氏《正义》云:“此文与彼正同,而孔注与此异者,盖孔意以彼为伐纣誓众之词,此泛言周家政治之法,欲两通其义,故不同也。”夫圣人之言,一也,岂得忽以为彼,忽以为此。安国宁有此一口两舌之事乎!此理显然易见,而颖达犹欲曲全《伪传》之说,抑亦异矣!嗟夫,安国,西汉名儒乃为妄人所诬如是,为颖达者不能为乃祖辨其诬,顾反附会焯、炫而表章之,以致後儒摘斯传之纰缪,动辄归咎安国,使安国蒙不白之冤於千载之上,谁之过与!此余之所为长太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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