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庐江刘声木十枝撰 族长可治族人罪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三笔

    流俗每言一族之事,族长俗曰祠长,可以自问族中不肖子孙,族长亦可治以死罪,云云。初甚疑之,以为决无此事,及后阅《皇朝三通》,载明许族中人问族中之事。若果族中各有公正之人,约束一族老少妇女,则内地自治之规模已具,地方官亦较易为力,诚属法良意美,每族皆可仿行。惜无人切实遵从,致使淹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其咎在匹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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