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纪大奎论孝道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临川纪慎斋明府大奎《敬义堂家训述录》云:「人生天地间,孝弟自是头一件事。《论语》开首两章,便说『其为人也孝弟』,可见不孝弟,便不得为人。古人书中说孝弟事极多,大凡读到此处,便当悚然惕然,一一想到自己身上,天性自然触发,安得复为不孝之子。」又云:「人子或不能常在父母膝下,总要刻刻不忘父母。《诗》云『无父母诒罹』,盖女子一嫁,便离却父母,故以此惕醒之,何况男子!但凡做一事,必想到此事有益我父母否,无玷辱我父母否,不失我父母心志否。涉一处,必想到此处可慰我父母望念否,不为我父母忧虑否。食一美食,穿一美衣,居处一好境界,必想到我父母曾享此否,我今享此,可不愧父母否。当大寒大暑之时,必想到我父母,不知安适否。当饥寒困阨之时,必想到我父母,不知何如,莫也如此否。时时处处如此在心,安得尚有不孝之行!且安得不为善人,为吉人!天地安得不覆佑他!若处处总不想到父母,天性既漓,非心日长,渐渐不知其所至,天地安能覆佑得他!比如树枝,离了根干土壤,自然枯槁,纵有和风甘雨,岂能受其生养。此理最明,人人可晓。」云云。声木谨案:湘乡曾文正公国藩,于同治九年六月,将赴天津,示两子谕中有云:「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云云。语见《曾文正公家训》。均言孝友至道,而明府所论,尤为阐发无遗。设使人人奉为圭臬,刻意遵行,则感召祥和,家因之日昌,国因之日治,和风甘雨,景星庆云,天且因之垂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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