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大数目字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稗史载「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伯」「仟」等字,相传始于明初刑部尚书开济,然宋边宝《昆山志》已有之。盖钱谷之数用本字,则奸人得以盗改,故易此以关防之耳,文章非所宜用也。余按《大学》「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易》「樽酒簋贰用缶」,是数目字增笔之始。惟逐字加增,乃起于后世耳,云云。语见利津李竹朋太守佐贡《吾庐笔谈》。声木谨案:增笔数目字,俗谓之大数目字,自壹至拾,汉人已喜用之于石刻中,六朝唐宋碑版亦常用,且有纪年亦用大数目字者。余生平记数,专喜用此等字,以其难于错误,且无关宏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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