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潘德舆论诗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山阳潘彦辅解元德舆《养一斋诗话》云:「吾学诗数十年,今始悟诗境全贵质实二字。盖诗本是文采上事,若不以质实为贵,则文济以文,文胜则靡矣。吾取虞道园之诗者,以其质也,取顾亭林之诗者,以其实也。亭林作诗,不如道园之富,然字字皆实,此修辞立诚之旨也。竹垞、归愚选明诗,皆及亭林,皆未尝尊为诗家高境,盖二公学诗见地,犹为文采所囿耳。」又云:「或言诗贵质实,近于腐木湿鼓之音,不知此乃南宋之质实,而(凡)[非]汉魏之质实也。南宋以语录议论为诗,故质实而多俚词,汉魏以性情时事为诗,故质实而有余味。分辨不清,概以质实为病,则浅者尚词采,高者讲风神,皆诗道之外心,有识者之所笑也。」又云:「凡悦人者,未有不欺人者也,末世诗人,求悦人而不耻,每欺人而不顾。若事事以质实为的,则人事治矣。(昔)[若]人人之诗以质实为的,则人心治,而人事亦渐可治矣,诗所以厚风俗者,此也。隋李谔曰:『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尽是风云之状。』文笔日烦,其政日乱,此皆不质实之过。质则不悦人,实则不欺人,以此二字衡之,而天下诗集之可焚者亦众矣。」云云。声木谨案:解元论诗,以质实为宗,犹之新城王文简公士祯论诗以神韵为主,大兴翁正三阁学方纲论诗以肌理为主,欲以救新城末流之失,语见《复初斋文集》、《小石帆亭著录》、《石洲诗话》等书。钱塘袁简斋明府枚,论诗以性灵为主,各明一义,原无妨碍,而亦皆有流弊。是在学诗者慎取之,善师之,斯为善学柳下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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