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纪昀论继配不能称继室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今人每好称继娶为继室,据献县纪文达公昀遗集内家谱序例中言,继室乃古人称妾之名,必称继配方可,此事所关非小,不可不知,云云。声木谨案:《春秋》隐公元年,《左氏传》云:「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云云。《史记·鲁周公世家》云:「初,惠公适夫人无子,公贱妾生子息。」云云。又昭公二年,《左氏传》云:「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云云。三年,「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据《左传》所载,古人明明以继室称妾,文达所云,洵属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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