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光绪中前后贡品之异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光绪甲午以前,每年遇内廷庆典,二品以上大员,照例各进三镶玉如意一支。例由琉璃厂□□□古玩铺代办,盒环上扣一牌,书某某官臣某某进数字。京官素来赏还。光绪□年,先文庄公入都陛见,适遇庆典。先文庄公闻有此礼,不知如何进入,亟问于吴县潘文勤公祖荫。文勤告以如此,并谓外官进呈,大半赏收,价值亦不过贰叁拾金耳。至庚子拳匪乱后,各省督抚,于每年照例贡品之外,四时皆有贡献。并闻每次须贰万金,或多至数万金不等,且多属舶来品。内廷喜其新奇,且不知其价也,所以内廷舶来品充牣,职是之故。至宣统元年,醇亲王摄政,鉴于贡献之非礼,明知皆取诸公帑,并非诸臣输诚,特于□月明下上谕,所有内外臣工,一概不准进呈对象入内,永着为例,弊政为之一清。惜行之未久,即遭辛亥鼎革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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