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钱澄之论节义传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四笔

    桐城钱饮光茂才澄之,有《建宁修志与姚经三司李书》云:「《节义传》风教所关,而当事于丙戌死事诸君子颇有忌讳,禁勿书。汉世祖与隗嚣书云:『足下与吾相去绝远,本非吾乱臣贼子,当时欲为君所为者众众,但事定宜自审去取耳。』夫嚣与世祖同时举事,尚不目以乱贼,岂有本其故物,一姓继起而谓之伪朝,忠于故主,守死不屈,而比之叛逆。古帝王于天下初附,未尝不录降者之功,而听不降者之死。天下既定之后,则必以死事者为忠臣,降者为失节,所以教忠也。不当国家鼎革之秋,则忠臣义士之节不见。今禁丙戌死事者不得名节义,则节义将以何事见,当于何时成乎!」云云。声木谨案:无锡邹流绮□□漪《明季遗闻》云:「殉难诸贤,在北都者,易名恤赠,炳耀千秋。其在东南,抗节诸公,亦奉圣明,有详访确议之旨。盖声其罪,未始不悯其心;杀其身,未尝不高其义也。」云云。我朝于胜朝抗节守死者,于乾隆四十一年,奉勅撰《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十二卷。于迎降再仕者,则著录于《贰臣传》□□卷。后人宜知所从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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