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七杀碑等异事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四笔

    四川华阳县署内,相传有《七杀碑》,为明末流寇张献忠扰蜀时所立,文云:「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云云。旧砌于夹墙中。流俗相传,谓见之者,其家必有凶异。光绪癸巳,□□冯步堂明府□□适署是缺,必欲启视,谏者不听。其文如前,至夕,其子暴卒。岂天地厉气所锺,历三百年犹未末减,岂非异事。又江西臬署内某所,相传不能改式,违者有大凶。光绪□□陶□□廉访大均任赣臬,亦必欲改造,谏者亦不听。臬使并谓:「如与地方有害,则不必动工,如与本人有害,愿以身受之。」皆言与臬台有害,毅然不信,工未及半,廉访病故。此等事,事前皆以为必无,事后又如响斯应,诚不知其故。大约排众议而为者,历见诸书,断难善其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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