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元代学田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四笔

    胜国时郡县俱有学田,其所入谓之学粮,以供师生廪饩,余则刻书,以足一方之用。工大者,则纠数处为之,以互易成帙。故栃?袒,类有精者,初非图鬻也。国朝下江南郡县,悉收入国学。今南监《十七史》诸书,地理岁月勘校工役并存,可识也。今学既无田,不复刻书,而有司间或刻之,然以充馈赆之用,其不工反出坊本下,工者不数见也。善乎胡致堂之论明宗曰:「命国子监以木本印书,所以立一义,去舛讹,使人不迷于所习,善矣。攽之可也,鬻之则不可也。」或曰:「天下学者甚众,安得人人而攽之。」曰「以监本为正,俾郡邑皆得为焉,何患于不给。国家浮费,不可胜计,而独靳于此哉!此冯道、赵凤之失也。」云云。语见明云间陆俨山□□《金台纪闻》。声木谨案:元代学校刻书,制度可谓尽美尽善,后人大可则效。各县均有学田,师生廪饩之余,则用以刻书,平日攻读之余,又可以栃!J廊斯蠖贱目,只知宋本为贵,不知元刻间有官本,字画精审,不减宋人。是以元代主持华夏仅数拾年,人材辈出,实因师生恃有学田,可资温饱,得以优游岁月,致力于文章学问。非上行下效,制度美善,焉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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