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楚人论直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四笔

    《春秋》襄公二十二年,《左氏传》云:「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楚人患之,王将讨焉。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必泣。弃疾曰:『君三泣臣矣,敢问谁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尔所知也,国将讨焉,尔其居乎?』对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泄命重刑,臣亦不为。』王遂杀子南于朝,轘观起于四境。」又哀公十六年《传》云:「胜自厉剑,子期之子平见之曰:『王孙何自厉也?』曰:『胜以直闻,不告女,庸为直乎,将以杀尔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云云。声木谨案:据《左传》所言,皆以杀其父,先告其子者,白公且以此为直,大抵当时楚人风俗如此,是以叶公告孔子以父攘羊而子证之之为直也。推叶公当时告孔子之意,原以楚虽蛮夷僻处,其直躬转有胜于中原人士者,是尊崇之词,非贬抑之词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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