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妇女不可以男称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续笔

    凡人家中妇女,不可乱相称呼,以供儿童嬉笑,殊不知关系甚大。分明清白家声,几酿为祸乱之阶,不可不思患,早为之防。譬如姑母、姨母、舅母、叔、伯母姊妹等类,每喜以男子之称称之。恒有儿童不明世事,偶见其母与长姑母同卧起,语人曰:我母与伯伯同睡,闻者骇然。殆至家中人为之解明,闻者每疑信参半。闺捆以内之事,他家焉能人人闻见清晰,亦情理所宜。然纵使坦然不疑,已嫌多话,总不如不乱称之为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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