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王士祯七古平仄论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随笔

    益都赵秋谷宫赞执信,撰《谈龙录》一卷、《声调谱》一卷,历诋新城王文简公士祯。宫赞谓古诗不拘平仄,拗体律诗亦不拘平仄,而别有一定之平仄,不可更移。尝求其法于王文简公,文简公密不肯语,乃以古诗、唐诗互相钩稽而得之。因着《声调谱》,备载其说。自此书出,天下翕然宗之无异词。自来言诗者,无有见及于此,即知之,亦未必肯倾筐倒箧,尽告于人。宫赞以此法公之天下,洵属开示涂辙,明指户牖,为后人作指南车。自此以后,诗之法律始谨严,知声调者,可与言诗,不知声调者,不可与言诗,有益于诗学甚伟。乾隆戊申六月,王文简公族孙镜沚允熙,刊有《王文简公七古平仄论》一卷,后有镜沚允熙自跋云:「先堂太高叔祖文简公以诗名海内,七言古体,尤直接杜、韩、苏三家之传。晚岁里居,常与子侄言:『七古抑扬抗坠之妙如近体,有一定平仄,非但别律句已也。会者不必工,不会者殊不足以为诗。』子侄中间有学此体者,公丹铅明悉,不烦言而已无余蕴,非竟作谱,谱亦无庸作也。乃外人得之以成家者,反谓公吝而不传,抑过矣。熙录公七古平仄之论,公之于世,又录公所自为诗以证之,俾知出乎律即入乎古者之说之为甚误也。允熙谨识。」云云。声木谨案:镜沚允熙此跋,颇为王文简公文过。至谓「外人得之以成家者,反谓公吝而不传」,窃恐未必然也。《七古平仄论》虽有刊本,流传颇罕,未见他家著录,故录允熙之跋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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