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抄补五

类别:子部 作者:清·叶德辉 书名:藏书十约

    旧书往往多短卷,多缺叶,必觅同刻之本,影抄补全。或无同本,则取别本,觅佣书者录一底本,俟遇原本,徐图换抄,庶免残形之憾。若遇零编断册,尤宜留心,往往有多年短缺之卷,一旦珠还合浦,仍为一家眷属者。然此在明刻、国朝人所刻则有之,若宋元刻本,乃希遇之事。前人不得已而集百衲本,亦慰情聊胜于无耳。凡书经手自抄配者最佳,出自佣书之手,必再三覆校,方可无误。己抄之书,则人校之。人抄之书,则己校之。多一人寓目,必多校出二三处误字、脱文。经史更不得草率,一字千金,省后人多少聚讼,岂非绝大功德哉。凡抄补之卷,苟其书不必影写,当依原书行格,刻一印板。所费不过千文,抄者既有范围,可以随写随校。如某行某字起,至某字止,一行抄毕,讹脱朗然。省事惜阴,覆校亦易。使抄而不校,校而不精,不如听其短缺,尚不至鱼目混珠也。佣书人未有能为唐人碑志体者,无已,取其无破体、无俗字者。破体、俗字,令校者不改不能,遍改不尽,至为眼花败兴之事,余受此厄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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