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李恒

类别:子部 作者:唐·陆长源 书名:辨疑志

    陈留男子李恒家事巫祝,邑中之人,往往吉凶为验。陈留县尉陈增妻张氏,召李恒。恒索于大盆中置水,以白纸一张,沉于水中,使增妻视之。增妻正见纸上有一妇人,被鬼把头髻拽,又一鬼,后把棒驱之。增妻惶惧涕泗,取钱十千,并沿身衣服与恒,令作法禳之。增至,其妻具其事告增。增明召恒,还以大盆盛水,沉一张纸,使恒观之。正见纸上有十鬼拽头,把棒驱之,题名云,此李恒也。惭惶走,遂却还昨得钱十千及衣服物。便潜窜出境。众异而问,增曰:“但以白矾画纸上,沉水中,与水同色而白矾干。验之亦然。[《太平广记》卷二八八〈李恒〉引]


如果你对辨疑志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辨疑志》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