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政治 发觉

类别:子部 作者:清·翟灏 书名:通俗编

    〔汉书高帝纪〕八年秋八月。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淮南子泛谕训〕县有贼。大捜侠者之庐。事果发觉。夜惊而走。〔后汉书梁松传〕数为私书请托郡县。发觉免官。〔论衡幸偶篇〕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赎小罪而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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