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周、秦改正朔不改月次辨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翼 书名:陔余丛考

    改正朔不改月次之说蔡九峰注《商书》“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云:商、周、秦皆改正朔而不改月数。周建子矣,而《诗》言“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则寅月起数,周未尝改也。秦建亥矣,而《史记》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夫腊必建丑月也,秦以亥正,则腊为三月,而云十二月者,则寅月起数,秦亦未尝改也。至三十七年书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继书七月丙寅始皇崩。九月葬郦山,先书十月、十一月,而继书七月、九月者,知其以十月为正朔,而寅月起数,未尝改也。汉初仍秦正,亦书曰元年冬十月,则正朔改而月数仍不改也。以此知《商书》“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奉嗣王见厥祖”,其后复辟,亦所以十二月朔奉嗣王归于毫。两大事俱以十二月行礼,明是商改建丑之岁首,而云十二月,则仍以寅月起数,至丑月则十二月耳,非以丑月为正月也。蔡传又于《泰誓》“十有三年春”注云:此春乃建寅之月,非周正建子之月,冬不可以为春,寒不可以为暖也。则并谓春夏秋冬四序,周时亦同夏正,以寅月起也。

    郎瑛《七修类稿》云:《史记》秦、汉纪年皆以十月起,渐次及于正月,而当闰之岁,归余于终,又皆为后九月。可见秦及汉初但改岁首,而未改月次,盖以建亥之月为正朔,而建寅之月仍为正月也。

    ▲改正朔即改月次之说《泰誓》:十有三年春。孔安国传云:此周之孟春也。孔颖达云:所以知周之孟春者,案《三统历》以殷之十二月武王发师,至二月甲子咸刘商王,故知彼十二月即周正建子之月也。

    《诗》:维暮之春。郑康成注亦以为周之季春。

    《周礼。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注云:周正月朔日也。“正岁令于教官”,注云:夏正月朔日也。是周时以周正月为正月,夏正月为正岁也。

    《杂记》:正月日至,七月日至。是节气仍旧,而月已改也。

    《孟子》:七八月之间旱。朱子注亦云: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也。《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礼祀周公于太庙。按在孟夏四月,而言季夏六月,是以孟夏为季夏,四月为六月也。

    《吕氏春秋》:季秋之月为来岁受朔日。高诱注云:秦以十月为正月,故于是月受明年历日。是吕氏月令虽从夏正,而已见秦以十月为正月也。

    《史记。秦本纪》每年皆以十月起,而叙汉高初为汉王,纪元之始,亦即曰汉元年十月,次叙十一月项羽破函谷关,十二月羽至戏。《汉书》亦曰:秦二年十月沛公攻胡陵,十一月攻薛,十二月雍齿降魏,正月张耳等立赵王歇为赵王,而终之以后九月怀王以沛公为砀郡长。又《汉书》:元年冬十月沛公兵至霸上,子婴降,下云春正月项羽阳尊怀王为义帝。颜师古注曰:“凡此诸月号,皆太初改历之后记事者用夏正追改之,非实当时本称也。以十月为岁首,则十月即正月。今此正月,实当时所谓四月也。

    《白虎通》引《尚书大传》言: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殷以十二月为正,周以十一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三月。殷以十二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二月。周以十一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一月。洪迈曰:十三月者,承十二月而言,即正月也。

    蔡邕《月令问答》云:孟夏,《月令》曰蛰虫始震,在正月也。

    《后汉书。陈宠传》曰:天正建子,周以为春。熊朋来说曰:阳生于子,即为春;阴生于午,即为秋也。

    以上二说,各有所据,然则何所折衷?曰:当以孔子《春秋》为断。《春秋》所书非时之变异,不一而足,今姑摘其最易见者证之。如隐九年春三月大雨震电,《左传》云:书失时也。杜注:夏之正月,未可雷电,故书也。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十四年春无冰。十月乃夏正之八月,不应雪而雪,春乃夏正之冬,应冰而不冰,故书也。庄七年秋大水,无麦苗。麦何关于秋?正以周之秋乃夏正之五月,故将获之麦及初种之苗俱为大水所害也。定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菽,大豆也,周十月为夏八月,故菽在田而遭霜害;若夏之十月,则菽已久收,岂为霜杀乎?且其时霜正应时,何足为异乎?由此以观,则周改建子为正朔,即以子月为正月可知也。不惟月数改,而春、夏、秋、冬四季之名亦随月数而改可知也。周以既建子为正月,则秦改建亥为正朔,亦即以亥月为正月可知也。则《史记》、《汉书》于秦及汉初纪年皆从十月起,师古谓迁等以夏正追叙前事者,信不谬也。太初改历,本史迁及洛下闳建议,故既改从夏正之后,遂以夏正追叙前事,而以秦、汉之春正月为冬十月也。不然,则岂有一岁之首即以冬十月起数者乎?孔安国亦系汉武时人,身经太初改历,见从前承秦旧制,以亥月为正月,故知周亦必以子月为正月,而于《尚书。泰誓》注之。由此可定蔡传所谓商周但改正朔而不改月之说,究属臆见。然何以《小雅》四月维夏、《论语》暮春者及《吕氏月令》之类,周、秦亦有夏正错见也?曰:吾固于前说备论之矣。子为天统,丑为地统,寅为人统,古来原有此三正,更迭为用。故《甘誓》已有“怠弃三正”之语,初不自三代始。商、周虽改建丑、建子,而三正仍自兼行不特〔悖〕,如《尚书大传》所云王者存二代之后,听其仍用国宗旧朔也。民间稼穑之事,盖亦听以夏正从事。夫迨失习用既久,周室衰微,不复颁朔,遂但知有夏正,而并忘本朝之正朔。故朝廷虽行周正于上,民间自行夏正于下。至战国而列国,亦无不用夏正矣。此所以夏正、周正之错见于经书也。太初改朔之后,史迁不特以夏正改叙秦、汉事。按《史记》鲁襄公二十二年孔子生,而《公羊传传》则以为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孔子生,司马贞《索隐》谓《公羊》用周正,而《史记》则用夏正,故以周正之十一月属之明年。其后称孔子卒七十二岁,亦少一年也。则史迁叙周事,并用夏正追改矣。


如果你对陔余丛考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陔余丛考》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