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金银以两计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翼 书名:陔余丛考

    汉以来金、银皆以斤计。如汉高祖赐陈平金十万斤,赐田肯金五百斤,文帝赐周勃金五千斤,陈平、灌婴金二千斤,武帝以东方朔谏起上林,赐金百斤。以及南北朝时,犹以斤计。如魏孝文帝赐抱睹生葬事黄金八千斤,梁武陵王以金银百斤为饼之类是也。侯景围城,羊侃率兵御之,诏送金五千两、银一万两赐战士。则金银以两计起于梁时。其后陈将周罗彭城之战,拔出萧摩诃于重围,以功赐金、银各三千两。梁睿平剑南,隋文帝赐金二千两;又平王谦,赐金二千两、银三千两。王谦作乱,王述执其使上书,文帝亦赐金五百两。又文帝尝赐萧岿金五百两、银千两。周法尚破李光仕,文帝赐黄金百五十两、银百五十斤。则金以两计,银犹以斤计。炀帝以来护儿破杨玄感功赐黄金千两,以王辨击破山东贼盗功赐黄金二百两,事俱见《南、北史》,则金银之以两计起于梁、隋之世也。《通考》谓萧梁间交广以金银交易,既是民间交易,则零星多寡不齐,自必细及铢两。又《宋书。徐豁传》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输半两,则国制收银课亦以两计。因而上下通行,俱论两不论斤。且古时金银价甚贱,故以斤计,后世金银日贵,故不得不以两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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