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再拜、三拜、四拜、五拜

类别:子部 作者:清·赵翼 书名:陔余丛考

    古人拜,虽臣之于君,亦只再拜。《孟子》所谓”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申包胥之九顿首,则以求救之切,本非常礼。至后周天元帝诏:诸应拜者,皆以三拜成礼。于是始有三拜。然唐李涪《刊误》谓,郊天祭地,止于再拜。是唐时郊庙尚只再拜。前明《会典》:臣见君行五拜礼,百官见亲王、东宫行四拜礼,子于父母亦四拜礼。盖仪文度数久则习以为常,成上下通行之具,故必须加隆以示差别,亦风会之不得不然诸也。(按《乐记》有”百拜“之语。古人之拜,只如今之鞠躬,故通计一席之间,宾主交拜繁数如此。注云:言百拜者,以喻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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