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徙居说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九曜斋笔记

    《诗。硕鼠》曰:“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郑笺云:“古者三年大比,民或于是徙。”《正义》曰:“正言三岁贯女者,以古者三岁大比,民或于是迁徙,故以三岁言之。《地官。小司徒》及《乡大夫》职皆云:”三年则大比。‘言比者,谓大校比其民之数而定其版籍。明于此时,民或得徙。《地官。比长》职曰:“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注云:”徙,谓不便其居也。或国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国中,皆从而付其所处之吏。‘是大比之际,民得徙矣。“何休《公羊注》云:”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境埔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易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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