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先女君 摄女君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九曜斋笔记

    《杂记》曰:“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妾不敢为夫人,故称摄女君)陈注:“妾摄女君,则不服,以摄位稍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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