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珠林二十六广记三百八十七引至即取先者

类别:子部 作者:南朝齐·王琰 书名:冥祥记

    晋向靖,字奉仁,河内人也,在吴兴郡丧数岁女。四字广记引作有一女数岁而亡女始病时,弄小刀子,母夺取不与,伤母手。丧后一年,母又产一女,女年四岁,谓母曰:“前时刀子何在?”母曰:“无也。”女曰:“昔争刀子,故伤母手,云何无耶?”母甚惊怪,具以告靖,靖曰:“先刀子犹在不?”母曰:“痛念前女,故不录之。”靖曰:“可更觅数个刀子,合置一处,令女自择。”女见大喜,即取先者曰:“此是儿许。”父母大小乃知前女审其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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