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庄周乱名实

类别:子部 作者:明·黄瑜 书名:双槐岁钞

    偶读庄周之书,观其论事之体,如悬河立海,电驰霆击,龙蛇走陆,而云烟绮天,令人惊喜而不能已。至其荒唐诞放,启天下后世乱名实而紊载籍,是则可以凭怒也,周之罪大矣。盖其稍据实事,附人己说,如《接舆之歌》者是也,而圣贤行迹自此不足信。诡为姓名,恣其伸喙,如肩吾、连叔之问答者是也。

    而古人姓名自此不足信。虚实相半,是非交杂,如意而子问许由。仲尼见老聃之类是也,而天下实理自此不足信。自周之书行,而古今之事纷糅颠错,虚实混为一途,而不可尽识矣。

    其尤甚者,则姓名之诡撰,足以眩人之听闻,非若事迹之尚可稽也。余尝谓编辑类书,当分实事、寓言二科,以精别之,斯为无弊。且以小说诸书考之:如牛僧孺之《玄怪录》,郭元振《乌将军事》,本寓言也,祝穆于《事文类聚》,则以为实。魏泰之《碧云騢》所载司马光营妓事,本谤诋也,阴复春于《韵府群玉》则以为实。《龙城记》所载赵师雄梦梅花事,本戏笔也。《惠州志》则以为实。《梁四公记》所载姓名,本不知所据也,王应麟于《姓氏篇》则以为实。《开元天宝遗事》所载张彖冰山事,有无本不可知也,《资治通鉴》则以为实。似此之类,未易枚举。溯其所自,则庄周启之也。《六经》、《语》、《孟》之书,莹洁纯粹,有其事则书,未有诡撰其事者,有其人则书,未有诡撰为人姓名者。经于秦火,坏于汉儒,盖犹有致疑于其间者矣。然则小说孟浪、无稽之浮谈,其可据以为实乎?故尝以为自《六经》、《语》、《孟》诸儒正说之外,大半皆乌有、无是公也,岂非庄周作俑之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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