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朱明

类别:子部 作者:清·褚人获 书名:坚瓠八集

    春秋时。刺客朱明。幼丧父。膂力绝人。使气好鬬。母挞之即止。临终。将所服之袄。所持之杖。遗媳。语明曰。我死之后。尔或刚狠生事。尔妻穿此袄持此杖来諌。即同母也。毋逆我。明受教。后每与人竞。妻穿衣持杖前唱曰。母得起祸。明遂纳气而归。虽挫于人不较也。今人不学朱明之孝。而徒妇言是听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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