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钻燧木

类别:子部 作者:清·褚人获 书名:坚瓠续集

    钻燧改火。四时而五木。盖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属木。榆柳色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属火。枣杏色赤。以象火也。火生土。季夏属土。桑柘色黄。以象土也。土生金。秋属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属水。柞楢色玄。以象水也。四时平分。而土位在中宫。寄旺于四时。季夏者。土之中位。故月令于仲夏之后。则中央土。素问谓之长夏也。愚谓一岁统之为四时。分之为五行。五行各七十二日。土分王于四时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二日。总五行之七十二日。合为三百六十日。而成一岁。乃所钻木色。各从其时也。火久有毒。故四时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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