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三事 福州两院灯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福州左右司理院。每岁上元。必空狱设醮。因大张灯。以华靡相角。为一郡最盛处。旧皆取办僧寺。绍兴庚午。侍郎张公渊道作守。命毋扰僧徒。狱吏计无所出。耻不及曩岁。相率强为之。前一夕。左司理陈爟。梦朱衣吏着平上帻揖庭下。曰。设醮钱已符右院关取。明旦。有负万钱持书至。取而视。乃闽清令以助右院者。方送还次。群吏曰。今夕醮事。正苦乏使。留之何害。陈亦悟昨梦。乃自答令书。而取其金。醮筵之外。其费无余。是虽出于一时之误。然冥冥之中。盖先定矣。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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