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七事 吴公诚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兴化人吴公诚、字君与。年七十。以大夫致仕。梦人告曰。公犹有俸金七百千在官。既觉。取券历会之。凡积留未请者。正如其数。乃谓诸子曰。我所得止此。且置勿请。庶稍延我寿。子如戒缄封。不复言。后一年而卒。计挂冠后所入半俸。适满七百千。乃非昔日所积者。既服除。其子与郡守有旧。悉以向所当得者复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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