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四事 王通直祠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福州人王纯、字良肱。以通直郎知建州崇安县。方治事。食炊饼未终。急还家。即仆地死。死之二日。众僧在堂梵呗。王家小婢。忽张目叱僧曰、皆出去。吾欲有所言。举止语音。与良肱无异。遂据榻坐。遣小史招丞簿尉。丞簿尉至。录事吏亦来。婢色震怒。命左右擒吏下。杖之百。语邑官曰。杀我者此人也。吾力可杀之。为其近怪。故以属公等。吾未死前数日。得其一罪甚着。吾面数之曰。必穷治汝。其人忿且惧。遂赂庖人置毒。前日食饼半即觉之。苍黄归告。欲与妻子语。未及而绝。幸启棺视之。可知也。丞以下皆泣。呼匠发之。举体皆溃烂为黑汁。始诘问吏。吏顿首辞服。并庖人皆送府。府以其无主名。不欲正刑。密毙之于狱。邑中令为立庙。曰王通直祠云。王嘉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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