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二事 刘子昂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绍兴三十二年。刘子昂为和州守。方淮上乱定。独身之官。他日见好妇人。出入郡舍。意惑之。招与合。历数月久。因诣天庆观朝谒。有老道士请问。曰、使君不挈家。而神色枯悴黧黑。殆有妖气如何。刘初讳不答。再三言之。乃以买妾对。道士曰、非人也。将不可治。今以二符相与。逮夜宜悬于户外。渠当不敢入。刘以符归。夜未半。妇人至。怒骂曰、相待如夫妇。何物道士乃尔。吾去即去。无忆我。刘不能割爱。亟起取符坏之。终不寤生人何以畏符。复绸缪如初。又数日、道士入府问讯。望见刘。惊惋曰、弗活矣。柰何柰何。然当令使君见之。命取水数十担覆于堂。其一隅方五六尺许。水至即干。掘之。但巨尸偃然于地。略无棺衾之属。僵而不损。刘审视。盖所偶妇人也。大恶之。不旬日而殂。王嘉叟说。得之于韩琎之子季明。


如果你对夷坚志全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夷坚志全集》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