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十二事 梁元明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予友婿梁元明。尝梦入冥府。冥官令诣曹对状。戒之曰、还家勿泄于人。虽父母妻子。亦不可言。若犯令当灭族。梁再拜受命。追者导之还。经地狱门。引入至镬汤。见狱卒以长叉叉囚置镬内。骨肉糜烂。腥臭逆鼻。正如人间瓠羹然。是夜梦觉。以告其妻。妻亦不敢问所供何事。梁自是不食瓠羹。云闻其气辄呕逆。后三年。从桂林如衡山。道经零陵。逢他人丧柩。书铭旌曰汉阳军签判梁宣义。询其乡里。曰东平人。元明新调汉阳签幕。乡贯官氏皆同。深恶之。竟不及赴官而卒。时绍兴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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