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十五事 何村公案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秦棣知宣州。州之何村。有民家酿酒。遣巡检捕之。领兵数十辈。用半夜围其家。民、富族也。见夜有兵甲。意为凶盗。即击鼓集邻里。合仆奴持械迎击之。巡检初无他虑。恬不备。并其徒皆见执。民以获全火盗为功。言诸县。县既知之矣。以事诿尉。尉度不可以力争。乃轻骑往。好谓之曰、吾闻汝家获强盗。幸与我共之。民固不疑也。则大喜。尽以所执付尉。而与其子及孙凡三人。同护以征。遂趋郡。棣释巡检以下。而执三人。取麻a通缠其体。自肩至足。然后各杖之百。及解索。三人者皆死。棣兄方据相位无人敢言。通判李季惧。即丐致仕。明年。棣卒于郡。又明年。杨原仲厚为守。白日见数人驱一囚。杻械琅珰至阶下。一人前曰、要何村公案照用。杨初至官。固不知事缘由所起。方审之。已不见。呼吏告以故。吏曰。此必秦待制时富民酒狱也。抱成案来。杨阅实大骇。趣书史端楷录竟。买冥钱十万同焚之。赵不庮闻之李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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