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四事 韭黄鸡子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张魏公居京师。赴客饭。以韭黄鸡子为馔。公不欲食。主人强之。不得已为食三颗。而意亦作恶。不终席而归。夜中忽足痛不可忍。秉烛照之。乃三鸡啄其足。一牡二牝。金甲大神立于旁。扣公曰、发愿否。公曰、愿尽此生不食鸡子。神曰、愿轻。公又曰、某此生不犯戒。则母氏延无量之寿。犯此者为不孝。神人颔之。倏忽间与鸡皆不见。迨晓。视啄处赤肿犹寸余。自是不复食鸡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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